(四)突出技术引领,有效提高机器人技术自给率
24.建好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立足服务全省乃至全国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建设智能机器人共性技术与功能部件研发中心、智能机器人集成技术与服务中心、智能机器人公共试验与检测服务中心、智能机器人产业孵化与投资服务中心、智能机器人人才引进与培养中心,构建机器人核心技术专利池、高端人才聚集地、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25.建好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重点发展面向3C产业的新一代工业机器人,加快发展服务、家庭、医疗以及消费机器人,聚焦突破核心技术、累积核心知识产权、研制高端新产品、引进高端创业团队,推动建设创业俱乐部、创业学院、孵化器、机器人学院、智造坊、机器人产业园区等。
26.实施机器人重大科技专项。积极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每年重点支持一批机器人领域科研项目,单项最高支持1000万元,加快突破一批机器人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
27.构建机器人协同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机器人智能装备创新平台,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战略联盟,新建和完善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创新中心和服务中心,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28.发挥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作用。投入35亿元推动东莞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实施智能制造领域新型学科专业群建设工程,加强与本地机器人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搭建新型研发机构与机器人企业紧密合作平台,加大机器人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29.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机器人技术融合。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同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组织研发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机器人,提高机器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30.加快发展机器人企业孵化器。鼓励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吸纳机器人项目入驻,优先提供孵化空间、创业辅导、开放实验室、融资支持等服务。加快机器人企业孵化器建设,建立优秀创业项目筛选培养机制,探索互联网孵化、异地孵化等新型孵化器模式,将孵化器打造成为机器人技术创新和企业成长的重要载体。
31.发展“四众”平台支持机器人技术创新。加快制定出台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扶持政策,在平台认定、场所租赁、经营活动、项目孵化等方面给予奖励补贴。支持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与大连机床集团联合建设国家级智能机器人众创空间。加快建设机器人科技众包平台,通过众包准确搜集东莞机器人产业科技需求,以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发包,充分汇集众智为机器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
32.积极参与机器人智能装备技术标准建设。开展行业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及重点应用标准的研究推广,鼓励企业参与机器人行业标准制定,争取国家级、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户东莞。建立机器人智能装备相关产业标准联盟,制定一批能够体现东莞智能机器产业水平的联盟标准,加强机器人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应用。
33.加大装备首台(套)政策支持力度。对经认定的机器人智能装备东莞首台(套),单台奖励销售价格的15%—20%,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34.加强国际机器人技术交流合作。发挥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高层次人才活动周等平台作用,引导机器人企业与国际优势企业、高端研发机构建立合作交流机制,推进机器人技术的深度合作。积极吸引国内外智能制造高端人才携带项目、技术、创意来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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