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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野火5.0要烤油鸡了! [打印本页]

作者: snkfgef1    时间: 2008-10-9 16:06
标题: 野火5.0要烤油鸡了!
OSD是个无参3D!今年让PTC收购了!这也是PTC的一个"大+小"战略!我听过他们两个年度发布会
中国的小老板不会吃眼前亏的,因此只要Pro/E存在一天,就会有人用他.
目前在长三角和珠三角這一帶,pro-e的用戶最多,影響最大
pro/e------从“野”了后!开始注重易用性!但由于“心脏”不是在windows的原因还是怎的!改得男不男女不女!所以还是很多人用2001+快捷键!不过事物在发展!但愿pro/e加大在易用性人性化的努力!还有参数化设计老祖是ptc!而现在来了非参!想来以后一定会是参与非参结合的天下!因为非参也有很多修改上的不便!好比今年收购的osd一样!面对经常要修改的产品就不是很好的选择了!收购osd后但愿对pro/e有帮助!但愿ptc以后的pro/e能做到参与无参的完美结合!加油!大中华还有大部分的招工者支持你!大部分的设计者爱上你!你要还是不上进!难免以后他们另嫁他人!------现在60%以上的公司还是爱pro/e!所以要找设计工作的人还是以之为主要学习!
目前虽然Pro/E公司的处境很困难,但似乎这与软件的好用没有太直接的关联,这也许是人为的某些我们不
知道的因素在里面, Pro/E在中国的市场很大,暂时的困难就像当年长征的红军,只要有广大的市场支持,就
好像当年老毛有广大中国老百姓支持一样,胜利肯定会来临的,只是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
作者: Kingcom    时间: 2008-10-9 16:09

作者: RRRQQQ    时间: 2008-10-9 16:42
据我个人感受,用婆姨画图就是一个字,爽,两个字,很爽。
作者: n_6108    时间: 2008-10-9 16:51
靠,野火5都出来啦
作者: libingju    时间: 2008-10-9 17:01
你太會引用了!哈哈!
作者: wcjlb168    时间: 2008-10-9 18:25
我就爱破衣
作者: tangqiao56    时间: 2008-10-10 00:43
比UG功能 强大嘛?  瞎扯吧
作者: joe0769    时间: 2008-10-10 08:22
讲的好!  全部赞同!
作者: zcgmin    时间: 2008-10-10 11:02
收购。。收购
做技术的就想着收购后就要整合来增强功能
做销售的就会想,哎,又多了个产品来卖了啊

作者: turenzju    时间: 2008-10-10 12:12
我也是觉得2001最爽
作者: spearli    时间: 2008-10-10 12:29
我一直用3.0
作者: spearli    时间: 2008-10-10 12:29
2001忘了怎么用
作者: tianqb    时间: 2008-10-10 12:47
这么快就有5.0了。4.0的才刚用没多久?
作者: cbihfggh    时间: 2008-10-26 12:21
强,支持
作者: cczzz    时间: 2008-10-26 13:06
5.0?真快
2001和野火4比 ,资源和体积真的小好多啊
作者: pau_mccartney    时间: 2008-10-26 13:35
破衣用着很舒服
作者: xiamen_guo    时间: 2008-10-26 13:50
只要用精一种就行,何必在意
作者: jmliu    时间: 2009-2-10 20:55
刚出野火的时候,怎么也适应不了,觉得2001是最好用的,有空闲的时候也了解一下野火,几次想转用野火就是没转过来,用着就是一个心烦意乱啊,感觉要用鼠标到处去点命令按钮,好烦。也许是Proe的自定义快捷键让我慢慢的接受了野火,在野火中不少把2001中几个命令集成在一个命令里,再在命令内部里细分,我用快捷键把集成的命令再分开,可以不用再去一个一个的用鼠标去点设置,界面也尽量接近2001,设置鼠标放在特征上不会被加亮,要不的话会闪的我心里很烦躁。现在用野火也2年多了,也习惯了,就象当初习惯2001一样。所以我觉得使用软件就是一个习惯,习惯了什么都好。我个人觉得Proe和其他同类软件在操作上最大的有点就是可以自己录制快捷键(其他软件也有的可以,也可以用宏什么的,但是还是觉得Proe的最爽),还有一个就是鼠标中键的确认非常爽(其他软件很多确定都是去点对话框的“确定”按钮,太累),中键的确认尤其在2001里简直就是爽歪歪。
      我个人觉得一个绘图软件在操作上最好应该是画图时眼睛只盯着绘图区,脑子里只考虑下一步的设计,考虑好后左手键盘输入简单快捷的命令,右手鼠标用于特征上的选择与确认之类。很讨厌那种完成一个操作要用鼠标在屏幕上上下左右到处找按钮点,眼睛要跟着鼠标到处跑。
      以上纯属个人看法,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呵呵。
作者: wesley_qiu    时间: 2009-2-10 21:34
讲的好!  全部赞同!
作者: wesley_qiu    时间: 2009-2-10 21:35
我一直用3.0   和4.0
作者: zhengabrx    时间: 2009-2-13 18:42
看这贴我完全是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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