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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AutoCAD的新发现 [打印本页]

作者: CATIABODY    时间: 2003-6-12 13:17
标题: 【转帖】AutoCAD的新发现
AutoCAD的新发现
www.icad.com.cn  2002-12-31  CAD世界
  
随着CAD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掌握它的人也愈来愈多,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每个CAD的使用人员都会有自己的一些技巧,但在公开的技术资料中没有提及的一些技巧则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我发现了AutoCAD R14中的三个小技巧,现把它介绍给你,也许会给你带来许多方便。  
  
  “↑”、“↓”键的使用  
  
  大家都知道在DOS中上、下箭头键的作用,如果运行了DOSKEY则它能记住你输入的每一条命令,再次使用相同的命令时用不着再敲一遍,用上、下箭头键选择即可。在AutoCAD中也同样可以用上、下箭头键选择以前键入的命令。这在输入文本时最为有用,无论是TEXT或DTEXT命令,均可在输入文字时使用上、下箭头键来减少命令的输入量。当然,AutoCAD记录的行数是有限的,但可通过设置来加大它的记录量,步骤是选取[Tools(工具)]→[Preferences...(参数选择)]→[Display(显示)],在[Text window parameters(文字窗口参数)]框中的第二行“Number of line of text in text windows to keep in memory”(在内存中保留文字窗口的文字行数)即为设置记录的行数,输入的数值越大则记录的越多,但如果机器内存少,那么还是少设置一些为妙,以免出意外,它的值在25和2048之间,本人的机器为128M内存,已将此值设为2048,倒也没出差错,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计算机多试几次,找到合适的数值。为了所选择的命令都是有效的,在使用AutoCAD时应尽量减少从键盘输入重复及无意义的命令,比如层对话框的调入和Undo命令的使用,能调用菜单最好调用菜单。  
  
  “!”键的使用  
  
  “!”键也有用?是的,下面我来具体讲个例子来介绍它的用法。  
  
  假设屏幕上有一条已知长度的线(指单线、多义线,未知长度当然也可以),且与水平方向有一定的角度,要求将它缩短一定的长度且方向不变,我想每个CAD使用人员都会有自己的方法(您不会要旋转坐标系吧?),但我想所用命令都不会少于三条,而用“!”作为辅助命令则用一条命令即可,操作过程如下:  
  
  在“Command:”状态下,直接选取该线,使其夹点出现,将光标移动到要缩短的一端并激活该夹点,使这条线变为可拉伸的皮筋线,将光标按该线的方向移动,使皮筋线和原线段重合,移动的距离没有限制,有人觉得移动的方向不能和原来一样那么就用辅助点捕捉命令,在屏幕提示后输入“near”并按空格键,这时屏幕上会有提示以捕捉到原来线段上的某一点,此时在“near to”的提示后输入“!XX”(XX为具体数值)后回车,该线的长度就改变了。怎么样!不信的话就在此命令执行前后用list命令看看此线段的长度。  
  
  找回字体  
  
  用AutoCAD画图的人最烦的就是从别处拷来的图在本机找不到相应的字体,从而出现各式各样的乱码,造成找不到字体的原因是别人使用的字体存放位置和自己机器中的位置不一样,一般的解决办法是重新定义,但有时这种办法并不总是有效,并且在此过程中还可能造成意外错误而使AutoCAD崩溃,更可能造成图形文件被毁。本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用另外一条AutoCAD命令达到了一举两得的目的,即用修复(recover)命令。先运行AutoCAD,选取文件菜单中的“recover”命令,选取要处理的图形,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会出现要求选取字体的对话框,此时即可点取正确的字体文件以重新定义,修复完毕后文字即可正常显示。有一点我要提醒大家,如果图形文件使用的中文是非GB编码的字体文件,则你要有相应的字体文件才可正常显示出文字。  
  
原作者:杨健松
来 源:赛迪网
作者: pse_liu    时间: 2003-6-12 14:20
哦?还可以这样!真强!::y
作者: ljknj    时间: 2003-6-21 14:33
不對吧。你怎么輸入感嘆號﹖CTRL+1﹖那不就。。。。。
作者: hnhongli    时间: 2003-6-22 11:48
好!
R14?用的人还多吗?
作者: 阿勇915    时间: 2003-6-23 08:56
老兄,缩短线不要那么麻烦吧,2000版之后对象捕捉已经很好用了。
至于找回字体只要修改字型就可以了!!
作者: linfenyi    时间: 2003-6-23 14:05
也跟着学几招
作者: hwxqg    时间: 2007-6-7 21:57
谢了
作者: 筱诤    时间: 2007-6-8 20:27
不说还不知道呢!
谢谢新发现
作者: misumi    时间: 2007-6-30 10:45
你只不过个菜鸟,有什么好得意,这是最基本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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