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TTE 导则,GSM终端设备的生产厂商有权设计和生产符合自己利益的产品,同时它也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投放在欧联盟市场的产品能够满足R&TTE 导则的一致性要求。也就是说,厂商必须能够全程控制终端产品生产,承担该产品的责任;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生产厂商必须为用户提供易于理解、易于接受的足够信息;任何终端产品必须附加一份书面的一致性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说明该产品在设计、生产和操作等方面都符合R&TTE导则的基本要求,表明GSM终端一致性测试所参照的标准,指出哪些标准是完全适用,哪些标准只是部分的适用,以及描述和解释所采用标准的测试项目分类、测试平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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