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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一张新的草绘,会自动进入参照设置窗口(重定义时不会进入),如下图:7 x* Y( q7 K3 g0 O0 t
* ?: {- L. i% i6 j$ ]- D一般是设置好初始参照后,关掉此窗口再绘图。在绘图过程中或重定义草绘时,如需再增加或删除某些参照,可选择“草绘”---“参照”,此窗口会再次打开,点选欲增加的参照可将其加入参照列表中,点取列表中的某个参照再“删除”,可删除不再需要的参照。在重定义特征时,为了调整父子关系,有时会需要进行此项操作。
% h5 X ]+ T# o, U" l% ]0 {在草绘过程中,使用约束将草绘图元与已有特征的元素(如边/端点/中心等)发生关联(如相切/重合),则所用到的已有特征元素被自动加入参照列表中。使用标注将草绘图元与已有特征的元素发生关联,所用到的已有特征元素也被自动加入参照列表中。4 { l( [, Y, j( p+ C, t/ K' J
参照通常在草绘中用黄色双点划线图元表示,当它不与草绘图元完全重合时,它可被选择到,并可以直接用键盘上的“Del”键将其删除(或点右键,选删除),相应的参照列表中对应的参照也消失了。2 C0 N' B1 ^: d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父子关系,参照列表中不应有多余的不被草图中任何图元使用的参照。
5 V* T6 x' B+ U+ T: U/ h1 k1 i; ]- Y; \- {. K2 n
[ 本帖最后由 袖珍天使 于 2005-11-17 09:2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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