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平面创建
3.24 基准平面创建
选中参考元素Reference Elements (Compact)工具栏中的基准平面指令 ,出现“平面定义 (Plane Definition)”对话框,点击“平面定义 (Plane Definition)”对话框的下拉箭头,列出了多种定义平面的类型,如图3-29所示。注意“平面定义 (Plane Definition)”对话框会跟随“平面定义 (Plane Definition)”的改变而变化。用户可以通过“平面定义 (Plane Definition)”对话框旁的锁定按钮 来锁定选定的类型,这样有效防止在选择几何图形时自动更改类型!
图3-29
下面是描述各类型的创建方式。
1.从平面偏移 (Offset from plane)。允许用户通过选择一个参考平面并在“偏移 (Offset)”对话框中输入偏移值(“偏移 (Offset)”值可为0)来创建新的基准平面,如图3-210。
图3-210
“反转方向 (Reverse Direction)”按钮允许用户反转偏移方向,或单击该几何图形中的箭头; 开启“确定后重复创建对象 (Repeat object after OK)”选项后,允许用户创建对象复制(多个)。
2.平行通过点 (Parallel through point)。允许用户通过一点平行于选定的参考平面来创建新的基准平面,如图3-211。
图3-211 3.平面的角度/法线 (Angle/Normal to a plane)。允许用户通过一旋转轴与选定的参考平面来创建新的基准平面,用户可在“角度 (Angle)”对话框中输入相应值(该值可为0),如图3-212。
图3-212
"法向于平面(Normal to plane)”按钮允许用户快速定义所创建的基准平面通过旋转轴方向于选定的参考平面;开启“确定后重复创建对象 (Repeat object after OK)”选项后,允许用户创建对象复制(以“角度 (Angle)”对话框中输入相应值转换多个)。
4.通过三点 (Through three points)。允许用户通过三点创建一个平面,如图3-213.
图3-213
5.通过两条直线 (Through two lines)。允许用户通过两条直线创建一个平面,如图3-214。
图3-214
6.通过点和直线 (Through point and line)。允许用户通过一点与一条直线创建一个平面,如图3-217所示。
图3-217
7.通过平面曲线(Through planar curve)。允许用户通过选定一条平面曲线来创建一个平面。选定的平面曲线必须是两段或以上组成,而且不能共轴的平面曲线,如图3-218所示。
图3-218
8.法向于曲线 (Normal to curve)。允许用户通过一点法向于选定的参考曲线来创建一个平面,参考图3-219所示。创建该平面的构建原理与直线创建中的“曲线的切线 (Tangent to curve)”类型有着密切的关系。
图3-219
9.相切于曲面 (Tangent to surface)。允许用户通过一点相切与选定的参考曲面来创建一个平面,参考图3-220所示。创建该平面的构建原理与直线创建中的“曲面的法线 (Normal to surface)”类型有着密切的关系。
图3-220
10.方程式(Equation)。方程式平面是通过输入 Ax + By + Cz = D 平面方程式的 A、B、C、D 各项来计算创建平面,如图3-221所示。
图3-221
如有需要用户可通过“点(Point)”选项定义一个点来定位平面;当用户定义点后D 选项对话框将变为灰色。 如有需要,用户可通过“轴系 (Axis System)”选项定义新的坐标轴系作为计算的参考。如果用户为“点(Point)”选项定义了一个点,那指定的坐标轴系只能起到替换的作用;如果用户未为“点(Point)”选项定义任何点,那D项将参考当前的指定的坐标轴系作相应的更改,也就是说,平面不变,D项的值改变。 用户可通过“与指南针垂直 (Normal to compass)”按钮快速定位垂直于指南针方向的平面;也可通过“与屏幕平行 (Parallel to screen)”按钮快速以定位平行于屏幕当前视图的平面。
11.多点平均面(Mean through points)。 允许用户选择3个或以上的点或顶点来创建平面。如果用户选择3个以上的点或顶点,那意味着所创建的平面是这些点的近似平面,如图3-222所示。
图3-222
如有需要,用户可在点(Points)列表中移除或替换已选择的点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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