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
1) 投影 (Projection)。允许用户将点、线框或点和线框的任意组合几何投影到曲面上或支持面上。 激活“投影 (Projection)”指令 后,出现“投影定义 (Projection Definition)”对话框和“工具控制板 (Tools Palette)工具栏”,这意味着需要投影的几何系统是允许框选的。单击“投影类型 (Projection type)”对话框的下拉小箭头,列出了投影指令的两种投影方式,如图4-221所示。
图4-221
打开\Training Part\GSD\ Projection.CATPart文档,如图4-222所示。
图4-222
单击“投影 (Projection)” 指令。出现图4-221所示的“投影定义 (Projection Definition)”对话框,定义“草图.2(Sketch.2)”为“投影对象 (Projected)”,“缝合(Join)”为“支持面 (Support)”: a.定义“投影类型((Projection type))”为“垂直(Normal)”,图4-223列出了开启与关闭“近接解法 (Nearest Solution)”选项不同结果。
图4-223
b.定义“投影类型((Projection type))”为“沿某一方向 (Along a direction)”并选择“草图.3(Sketch.3)”作为投影的“方向 (Direction)”,开启“近接解法 (Nearest Solution)”选项,单击“预览(Preview)”结果如图4-225所示。
图4-225
一般而言,投影操作有一个副作用,即当将元素投影到支持面上时,可能失去连续,投影后的结果将继承支持面的连续性。如有需要,用户可通过光顺栏(Smoothing)的连续选项来光顺投影的结果。如果投影结果不能正确进行光顺,将显示警告信息;这时用户可以启动“3D 光顺 (3D Smoothing)”选项(如图4-226)以获得光顺;如想获得更好连续质量,用户可以在“偏差 (deviation)”选项中输入更大的偏差值。
图4-226
所需元素定义后,单击“确定 (OK)”创建投影元素,投影(标识为 Project.xxx)即被添加到特征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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