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您提出這麼多考題,真的要好好逐一討論,我們先看看快被操死的機構設計
快被操死的機構設計,一個上蓋的孔配下蓋的軸,孔最多只能比軸大4條,開始標尺寸:
孔 2.00 +0.02/-0,軸 2.00 -0.02/+0 , CAD上孔跟軸都畫2.00無脫模角,很完美. CAD DATA 跟成品圖都到模具設計手上,加工圖上標靠破孔心子2.00 +0.02/-0,軸的孔徑2.00 -0.02/+0,拿給現場師父,他會問模具設計到底我要做多少.模具設計改圖,破孔心子2.01,軸的孔徑1.99,達成任務.以下就有一些問題可討論.
1. 機構設計為什麼不直接標孔 2.01 +/-0.01,軸1.99 +/-0.01,這樣標成品圖就要被主管退件了.WHY?先把公差放大到40條, 2.10+/-0.10 1.90 +/-0.10,讀圖的時候,能輕易看出是配合件嗎?孔 2.00 +0.02/-0,軸 2.00 -0.02/+0清楚明瞭,他們是配合件,直徑2.00強度夠,而且轉動起來是FREE的,不會卡死.
其實這個機構設計被操死是應該的,因為它訂出的公差根本不合理,原定的條件是
孔最多只能比軸大4條, 而且轉動起來是FREE的,不會卡死.
試想:孔 2.00 +0.02/-0,軸 2.00 -0.02/+0,如果現場不小心做到公差配合的上限,就是孔軸都是2.00(公差內)那就no free,合理的公差應該是以E7/e7為主,即(3以下)孔2.00+0.024/+0.014,而軸是2.00-0.014/-0.024,如果覺得公差上下限間隙過大(0.044),可改成F7/f7即孔2.00+0.016/+0.006 軸2.00-0.006/-0.016,也可自訂公差, 孔2.00+0.02/+0.005 軸2.00-0.005/-0.02如此不管現場怎麼作,只要再公差內都會很FREE,而基孔軸的配合的基本尺寸本來就不能更動,如果更動
讀圖的時候,能輕易看出是配合件嗎?
至於模具公差,有些是依據成品公差而來,但大部分跟成品尺寸無關,舉例說明:
以上述孔2.00+0.02/-0例子而言,繪圖時我會將尺寸調成2.01再加縮水率,以ABS縮水率0.005為例,即2.01*1.005=2.02005(模具芯子尺寸),最後模具芯子我會設計成2段上半段是成品尺寸標成2.02+0.01/-0,下半段是裝入模仁的尺寸即2.1+0/-0.01,如果現場師父不客氣的問我
模具設計到底我要做多少
,我會直接說作2.02+/- 0,請問他做得出來嗎,所以標公差反而對現場有好處,而對設計者而言品質也絕對有保證,優秀的設計者本來就該執著於他的設計作品,沒有合理的執著就不會有好的作品,
2. 那現場師父為什麼要 2.01/1.99,他們看的是光學尺,光學尺是不會自己定公差的.其他就是機器精度與手路好與不好的問題.公差標了也等於沒標.
公差標出來就是一種約束力,所有的加工者都要往公差內進行加工,原本不好的機器或手路不好的師父,如果沒有公差的限制不是更糟嗎,如果廠內機械連合理的公差都做不出來,那這家模具廠可能就沒有競爭力了
如果 3D 先丟給模具設計而他對此類產品不熟的話,那後續修模就有的玩了.
其實機構設計該留的GAP在畫圖時就會先留安全值,照MODEL拆就好了.如果碰到那種兩光機構設計不留間隙,還把配合件拆開給不同模具廠開,那雙方面就要自求多福了.
我也遇過這類的RD,但在模具開發前會跟客戶檢討並提出將來可能發生的問題,請他們預先作修改,如果不改,我會在會議提出,將來修改如果不是模具問題,而是成品(MODEL)問題,修改費用一樣向客戶申請
最後0.0025對精密模具而言不會太嚴苛,我也曾經標過0.002給研磨加工廠,所得到的回應是.很正常.寫到這裡有點累了…..您最後的習題,改天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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