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轨迹
在【参照】滑出面板的【轨迹】框中可添加/移除各轨迹及控制轨迹线属性。
可变剖面扫描特征中的轨迹分为两种,即原点轨迹和辅助轨迹,扫描过程中要求各轨迹分别与剖面相交,原点轨迹与剖面相交形成剖面坐标系原点,辅助轨迹与剖面相交形成各种用途的控制点,在图13.11所示轨迹列表中原点轨迹称为“原点”,各辅助轨迹称为“链#”。
在选取线链建立轨迹时需注意下列原则:
l 选择的第一条轨迹为原点轨迹,然后通过按下CTRL键才能选取其它辅助轨迹;
l 若作为轨迹的线链包含多段边/基准线,则在选取时首先选中其中一段,将鼠标箭头放在其上并按下SHIFT键,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当前的线链选取方式,单击右键可切换至其它选取方式,单击左键可确定使用当前选取方式,再按照当前选取方式的要求进行操作即可得到所需轨迹,有关线链选取方式的技巧参见第八章;
l 若剖面控制为【垂直于轨迹】,则原点轨迹内各段必须相切;若【垂直于投影】,则原点轨迹的投影线各段必须相切,而原点轨迹内各段不必一定相切;
l 辅助轨迹端点可落在原点轨迹上,但不可与原点轨迹交叉;
l 所有轨迹必须能与扫描剖面相交,各轨迹长度可不一致,此时系统按最短原则确定扫描起点和终点,见图例13.12。
在【轨迹】框的轨迹列表或直接在图形区中单击轨迹令其激活可编辑之:
l 单击轨迹上的方向箭头可切换其起点至轨迹另一端;
l 拖拉轨迹两端的控制柄或双击旁边的数字并输入数值可延伸/裁剪轨迹线,如将鼠标箭头放在端点时单击右键弹出菜单选取命令可把该端点【延伸至】或【修剪位置】到指定参照,如位于轨迹上的基准点、与轨迹或轨迹延长线相交的基准线、边、面等,见图13.13;
l 单击轨迹列表右侧表栏中的控制方框或在鼠标箭头位于轨迹上时弹出右键快捷菜单选取相应选项可改变轨迹的属性,见图13.14;
l 在轨迹列表中选中某轨迹后再在图形区选取其它线链可建立新轨迹替换原轨迹;
l 轨迹若无下述【N】、【X】、【T】属性则可在轨迹列表中选中它再弹出右键快捷菜单【移除】之,按下CTRL键直接单击轨迹也能删除它,原点轨迹不可删除,只能替换。
原点轨迹和辅助轨迹可定义它们具有下列特殊属性:
l X轨迹:用来在【垂直于轨迹】/【恒定的法向】+【X轨迹】方式中确定剖面坐标系X轴,单击轨迹列表右侧【X】栏中的方框指定该属性,原点轨迹不可指定“X轨迹” 属性;
l 法向轨迹:用来在【垂直于轨迹】方式中确定剖面坐标系Z轴,单击轨迹列表右侧【N】栏中的方框指定该属性;
l 相切轨迹:用来确定剖面绘制时的相切参照,当轨迹由边链形成时才能使用该属性。扫描面将在该轨迹处与轨迹所位于的一系列参照面相切,在绘制初始剖面时,通过剖面与相切轨迹的交点系统给出一条和相应参照面相切的中心线,用来给草绘实体标尺寸或加约束时作参照,若边链由两“排”面相交而成,还可切换扫描面与哪一排参照面相切。单击轨迹列表右侧【T】栏中的方框指定该属性,该栏中两个方框分别代表边链两侧的参照面,若边链仅一侧有参照面,则其中一个方框将变灰而不可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