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CE、GS、UL等认证简介:
欧盟CE认证标志
一、什么是CE标志?
近年来,在欧洲经济区(欧洲联盟、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除瑞士外)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中,CE标志的使用越来越多,加贴CE标志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
二、字母CE代表什么意思?
在过去,欧共体国家对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要求各异,根据一国标准制造的商品到别国极可能不能上市,作为消除贸易壁垒之努力的一部分CE应运而生。因此,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 EUROPEAN COMMUNITY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AN,意大利文为CONUNITA EUROPE,葡萄牙文为CON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为CE。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 WITH EUEOPEAN(DEMAND)(TWWGAQIY(要求))。’
三、CE标志的意义在于:
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告证。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纲不符合安全要求,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四、CE标志有没有证明质量合格的含义
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 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
五、欧共体协调标准(ENXXXXX系列标准)中检测指令
目前已经公布的各类产品指令标准有二十多种,其中大多数已开始强制执行,不同的指令从不同的年月起生效。
就电子电器产品而言,必须符合CE两项指令要求:
1、CE/EMC指令:电磁兼容性指令(89/336/EEC),从1996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主要检测EMI(电磁辐射)、IMMUNITY(抗电磁干扰)两大项。
2、CE/LVD指令:低电压指令(73/23/EEC AND 93/68/EEC),从1997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适用于交流50V~1000V、直流75V~1500V之间的电子电器产品,主要检测产品的安全性能.
如何获得“CE”标志
欧盟理事会于1985年批准的《新方法》决议要求,所有新方法指令都必须附有合格评定政策。《新方法》指令的目标不仅是要消除贸易壁垒,还要提高投放市场产品的质量,而合格评定程序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1989年欧盟理事会批准的关于关于《全球合格评定方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全球法》)是对1985年《新方法》决议的补充。旨在表明可用更多的方法证明产品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即如果制造商选择了其他生产准则,可通过合格评定形式证明产品符合指定的基本要求,但必须由第三方进行测试或认证。《全球方法》提出了合格评定的综合政策和基本框架,规定了控制欧洲单一市场中工业品合格评定的原则和目标,还规定了在技术协调指令中规定的合格评定方法及“CE”标志原则。理事会93/465/EEC《关于合格评定各阶段程序及加贴和使用旨在用于技术协调指令的“CE”合格标志的规则》中,提出了技术协调指令中采用合格评定的指导方针,即合格评定的目标廉洁奉公使政府当局确保投放市场的产品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特别是符合用户及消费者的卫生和安全要求。
合格评定可细分为8种基本模式,即生产内部控制、EEC型式检验、符合型式要求、生产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验证、单件验证及正式质量保证。这些不同的模式结合在一起可形成一个完整的程序。每个新方法指令中都规定了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的范围和内容。通常情况下,合格评定程序在设计和生产阶段发挥作用,有的模式只涉及生产阶段,有的模式涉及到设计和生产阶段两个阶段,其目的就是要求制造商采取切必要的措施保证其产品合格。产品符合协调标准或经过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即可加贴“CE”标志。
合格评定活动是由指定机构完成,其首要任务就是依据指令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合格评定,以保证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相关指令中的相关程序。
加贴“CE”标志的相关要求
1、“CE”标志无处不在
由新方法指令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在投放市场前都必须加贴“CE”标志,“CE”标志并不是为了达到某种商业目的,也不是产地标志,在欧洲联盟的法律中被定为法律合格标志。所有新产品投放市场前必须加贴“CE”标志(不管产品是由成员国生产的,还是由其他国家生产的)。除此之外,所有从其他国家进口的使用过的产品及所有经过重大修改的产品(可视为新产品)上市前都要求贴“CE”标志。
2、“CE”标志必须由制造商或设在欧盟内受指定的代表加贴。制造商(欧盟内或来自欧盟外)是使产品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最终负责人,制造商也可在欧 盟内指定一个全权代表,负责将产品投放市场的人员应承担制造商承担的责任。
原则上讲,为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令的所有要求,必须在完成所有合格评定程序后方可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加贴“CE”标志的工作常常是在生产阶段之后完成。。例如,先将“CE”标志贴在参数标牌上,直达检验完毕之后再将“CE”标志贴到产品上。但是,如果“CE”标志是用印模冲压或铸模方法加贴,形成了产品或零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标志可在产品生产的任何阶段加贴,只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合格评定程序中验证产品是合格的即可。
“CE”标志表明产品符合指令中所涉及的最基本的公众利益,因此可被视为传递给国当局及相关团体的基本信息,从而要求加贴在产品上的“CE”标志必须是在显著位置,并且清晰可辨,不易涂抹。通常情况下,“CE”标志加贴在产品或其参数标牌上,若不能将“CE”标志直接贴到产品上,也可加贴到产品包装或产品的包装产品附带文件上,但需证明“CE”标志不能贴产品上的原因 ,如某些易爆炸物品,或由于受某些技术和经济条件的制约,或是由于不能保证达到“CE”标志的尺寸要求或不能做到标志清晰可辨、不易涂改的要求,在这些情况下,可将“CE”标志贴在包装或附带文件上。
3、“CE”标志最低高度不得少于5mm如果缩小或扩大应按比例进行
指定机构可依据所采用的合格评定程序参与设计、生产阶段或完整地参与设计和生产两个阶段的合格评定活动。如果指定机构参与生产阶段的合格评定程序,则指定机构的编号应置于“CE”标志之后,但依据一些规定,“CE”标志之后也可能没有参与合格评定的指定机构的编号。有时可能不止一个指定机构参与生产阶段的合格评定工作,这时可能有不止一个适用指令,在这种情况下,“CE”标志之后会有几个编号。
“CE”标志及其指定机构的编号也可在其他国家加贴即如果产品是在欧洲的某一指定机构依据指令的要求在该国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则“CE”标志可在这个国家加贴。
4、“CE”标志取代各成员的符合标志
“CE”标志是表明产品符合欧洲指令(取代所有国家法规)的唯一标志,这就意味着“CE”标志应取代所有符合国家法规的标志(如德国的GS标志)。成员国应将“CE”标志纳入到其国家法规和行政管理程序中。产品上可加贴其他标志,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该标志具有与“CE”标志不同的功能,这该标志提供了其它附加的价值,例如指令未涉及的环境问题。加贴的是不易引起混淆的法律标志,如制造商保护性商标等。这些标志不得在含义或形式上与“CE”标志产生混淆
基本要求及协调标准
1985年5月7日,欧洲理事会批准了85/C136/01关于《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的决议。该决议指出,在《新方法》指令中规定产品所应达到的卫生和安全方面基本要求,另外再以制定高标准来满足为些基本要求。协调标准由欧洲标准化组织制定,凡是符合为些标准的产品,可被视为符合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
通常情况下,所有新方法指令都规定了加贴"CE"标志的基本要求对保护公共利益所必须达到的基本要素,特别是保护用户,如消费者和工人的卫生和安全,涉及到保护财产或环境等其他方面的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基本要求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并确保高标准的保护。为些要求中有些涉及到与产品有关的某些危险因素,如机械阻力、易燃性、化学性质、卫生、放射性和精度或是涉及到产品或其性能,如关于材料、设计、建筑、生产过程、制造商编写说明书的规定;或是以列表形式规定主要的保护目标;更多的是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如果某一产品存在固有的危险,制造商有必要进行危险程度分析,以确定适用于其产品的基本要求,这些分析应编写成文件并放入技术文件中。基本要求规定了要达到的结果,或涉及到危险程度,但并不指明或预测技术解决方案,这种灵活性给制造商提供了自由选择满足基本要求的方法,这样做可使制造商充分选择适合技术进步的材料或产品设计。
给指令的基本要求提供技术规范的欧洲标准,是在欧洲委员会一致通过的基础上由标准化组织批准的。这种标准被为"协调标准"。它是满足指令基本要求的"快速跑道"。协调标准具有"据此推断符合基本"的地们,是制造商证明产品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一种工具就是说,符合协调标准的产品即可在欧盟市场流通,但实施协调标准仍是自愿的。
协调标准不仅涉及基本要求的相关条款,还可能涉及其他规定,但在实施中制造商应将其协调标准的国家标准,这一点是强制性的。协调标准在欧洲标准中并没有单列为一类,其标题、代号等应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上,并指明与其相对应的新方法指令。
GS标志--产品安全认证
1、GS标志,是德国劳工部授权TUV,VDE等机构颁发的安全认证标志。
GS标志是被欧洲广大顾客接受的安全标志。通常GS认证产品销售单价更高而且更加畅销。
2、欧共体CE规定,1997.1.1.起管制“低电压指令(LVD)”。GS已经包含了“低电压指令(LVD)”的全部要求。所以,获得GS标志后,TUV会例外免费颁发该产品LVD的CE证明(COC),TUV Rheinland 97年后的证书则在GS证书中包含了LVD证书。厂商申请GS的同时获得了LVD证明。
3、GS认证对产品和文件的要求:
----产品要通过欧洲安全标准的型式实验。
----产品结构要符合标准要求。
----说明书(德文,英文)要符合标准。
----按TUV要求准备的《结构图》、《电路图》、《零部件清单》等英文文件,产品测试将按这些文件提供的参数进行。
4、GS认证对工厂品保体系有严格要求,对工厂要进行审查和年检:
----要求工厂在批量出货时,要依据ISO9000体系标准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工厂最少要有自己的品管制度,质量记录等文件和足够的生产、检验能力。
----颁发GS证书之前,要对新工厂进行审查合格才发GS证书。
----发证书后,每年要对工厂进行最少1次审查。无论该工作申请多少个产品的TUV标志,工厂审查只需要1次。
转贴:(来源搞不清楚了,是一个同事发在内部BBS上的)
CE认证介绍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大多数企业对如何获取“CE”标志的完整的流程并不清楚,一般可以请咨询公司帮助,咨询公司在挑选哪一个认证机构、企业的工作流程、如何获取证书等方面都轻车熟路,对编写技术文件、质量文件等都可以为企业提出很好的建议和意见。专业咨询机构对新方法指令比较熟悉,可以指导企业如何使产品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有了咨询机构的帮助,企业获取“CE”证书的成功机会就更多了。
CE标志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对于欧盟通过的技术标准接轨指令的产品必须佩带欧盟CE标志.至今,欧盟市场已执行以下技术标准接轨指令:
(1)简单加压容器(欧盟404/87指令);
(2)玩具安全(欧盟378/88指令);
(3)建筑产品(欧盟106/89指令);
(4)兼容家用电子产品(欧盟336/89指令);
(5)机械安全(欧盟392/89指令);
(6)个人保护设备(欧盟686/89指令);
(7)非自动衡器(欧盟384/90指令);
(8)煤气用具(欧盟396/90指令);
(9)拆卸式医疗器械(对欧盟385/90指令的补充);
(10)活动式机械和升降设备(对欧盟392/89指令的修改);
(11)通讯终端设备(欧盟263/91指令);
(12)节能锅炉(欧盟42/92指令)
加贴"CE"标志的相关要求
"CE"标志无处不在,由新方法指令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在投放市场前都必须加贴"CE"标志。所有从其他国家进口的使用过的产品及所有经过重大修改的产品(可视为新产品)上市前都要求加贴"CE"标志;"CE"标志必须加贴在显要位置上;"CE"标志最低高度不得少于5mm,如果缩小或扩大应按比例进行;"CE"标志取代各成员国的符合标志,它表明产品符合欧洲指令(取代所有国家法规)的唯一标志。
如何获得"CE"标志
1989年欧盟理事会批准的关于《全球合格评定方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全球方法》)是对1985年《新方法》决议作的补充,旨在表明可用更多的方法证明产品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即如果制造商选择了其他生产准则,可通过合格评定形式证明产品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但必须由第三方进行测试或认证。《全球方法》提出了合格评定的综合政策和基本框架,规定了控制欧洲单一市场中工业品合格评定的原则和目标,还规定了在技术协调指令中规定的合格评定方法?quot;CE"标志的原则。理事会93/465/EEC《关于合格评定各阶段程序及加贴和使用旨在用于技术协调指令的"CE"合格标志的规则》中,提出了技术协调指令中采用合格评定的指导方针,即合格评定的目标应使政府当局确保投放市场的产品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特别是符合用户及消费者的卫生和安全要求。
合格评定可细分为8种基本模式,即生产内部控制、EEC型式检验、符合型式要求、生产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验证、单件验证及正式质量保证。每个新方法指令中都规定了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的范围和内容。通常情况下,合格评定程序在设计和生产阶段发挥作用,有的模式只涉及生产阶段,有的模式涉及到设计和生产两个阶段,其目的就是要求制造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其产品合格。产品符合协调标准或经过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即可加?quot;CE"标志。
合格评定活动是由指令机构完成,其首要任务就是依据指令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进行合格评定,以保证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相关指令中的相关程序。
CE认证:
电子、电器类产品如果要进入欧洲市场销售,就必须符合一系列欧盟有关指令,包括电磁兼容指令(CE/EMC Directive)-89/336/EEC和低电压指令(CE/LVDDirective)-73/23EEC,并标贴CE标志。
EMC指令主要测试产品的电磁干扰和抗干扰方面的性能。
LVD指令主要测试产品的安全性能,包括标注爬电距离和间隙距离,防电击保护,耐高压,温升潮态,防火阻燃,结构强度等。按标准EC/LVD测试。
TUV简介
德国莱茵公司技术监督公司(TuV Rheinland)是德国最大的产品安全及质量认证机构,是一家德国政府公认的检验机构, 在德国及欧洲享有125年的信誉,在世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中声望很高,具有一定权威性。
德国莱茵公司的最主要优势在于,它同时是欧、美、日各种主要认证制度下正式注册的发证单位,例如:所有主要CE指令范围内的Notified Body或Competent Body,欧市正式注册的ISO9000认证机构,美国NRTL注册的实验室,RAB、RVA、DAR认可的QS-9000认证机构,以及日本的S-MARK认证机构等等。
中国产品要进入外国市场,必须经过国际上公认的权威性机构的合格认证,并附有合格认证标志,表明产品符合各国的技术标准,否则就被拒之门外。例如要想进入欧盟市场,产品必须有CE标识、GS标志等。
德国莱茵公司是全球唯一能够提供如此横跨欧、美、日「one stop」认证服务的单位;而且,他们将这样的「one stop」认证服务送到中国厂商「家」门口。德国莱茵公司在中国设立的6家分公司或办事处,能够确保业者就近取得各种专业的认证服务:欧洲的CE、EMC、LVD、GS/TUV、ERGONOMICS、E-MARK、ISO9000、EN46000、ISO14000;美国的NRTL、QS9000及日本的S-MARK等。
莱茵公司的业务范围:
在产品认证领域,提供CE、GS、EMC、TUV、人体工学、E-MARK、NRTL、S-MARK、CB等各种认证服务的检测认证机构;
在质量体系认证认证领域,提供ISO9000、QS-9000、VDA6.1、ISO14000、HACCP、SA8000等各管理体系的审核认证机构。
德国莱茵公司认证服务特点:
能够同时提供质量体系认证及产品输欧检验(如CE标志);
能够同时提供多种国际质量系列认证;
拥有在德国总部注册的本地评审员,认证服务没有语言上的困扰。
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六个分公司,联络方便。
德国莱茵公司在中国各分支机构:
香港公司
香港九龙达之路72号香港工业科技中心4楼405-6,417-9室
电话:852-27793181
传真:852-27797079
E-mail:info@hk.chn.tuv.com
北京办事处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北京盛福大厦1600室
邮编:100026
电话:86-10-85275711
传真:86-10-85275707
E-mail:tuvrhein@public3.bta.net.cn
上海公司
上海天目西路218号嘉里不夜城第一座30层
邮编:200070
电话:86-21-63541099
传真:86-21-6354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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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
深圳罗湖区嘉宾路4051号粤海金威大厦22楼东座
邮编:518001
电话:86-755-5588276
传真:86-755-558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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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
广州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邮编:5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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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司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7号森茂大厦21楼
邮编:116011
电话:86-411-3698380
传真:86-411-3698319
E-mail:tuvdal@mail.clptt.ln.cn
重点,最难的认证。
UL认证介绍
UL产品认证主要的三种服务:
1. 列名
主要适用于整机产品,是正式的产品认证,并在UL产品目录上刊登获证产品。
2. 认可
主要用于零部件。有时候甚至不需要测试产品就可以获得认可。特别注意UL在整机认证时不一定完全承认经过UL认可的零部件,例如某些UL认证开关,Fuse。
3. 分级
UL公司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认证公司,也许也是全世界最有钱的认证机构。UL是民间公司,成立于1894年。UL实际上操纵了美国产品安全认证的行业标准。UL自己制订自己的UL标准,而且自己的标准很大部分与美国国家标准ANSI不相同,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简直风马牛不相及。
与UL当前在美国地位非常相似的是大家熟知的电脑软件巨头"Microsoft"。它也是民间公司,却事实上操纵世界电脑操作系统行业标准,过度垄断给行业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与UL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朝气蓬勃的欧洲认证机构,他们联合在一起制订统一安全标准(EN标准),互相承认,互相监督,在IEC的大旗下,甚至与全世界形成统一的阵线, 包括中国在内,除了北美洲外的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纷纷投靠欧洲人操纵的IEC体系。
大多数人眼里面UL代表了美国国家产品安全标准,事实上,美国的国家标准机构是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ANSI(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而非UL。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有多达几十个电工标准机构,虽然目前没有UL显赫,在许多行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UL的成功取决于美国的自由制度和美国独特的联邦政制。美国官方并没有专制的标准机构(比如中国的电工委员会)。导致了认证机构有机会超越国家标准机构,结果UL出人头地。美国联邦当局对于电工产品并没有任何强制认证要求,而且承认包括UL,ETL,NRTL等在内的大多数的认证机构。但是某些洲政府却强制产品认证,而且不一定承认所有联邦政 府已经承认的认证机构,这导致许多认证机构无法同形成垄断的UL公司Fairplay。
当今美国,采购商一般都要求产品要取得UL认证,并不是他们迷信UL的威名。其实他们也是迫不得已,只有UL标志的产品才能顺利买产品保险,只有UL标志的产品才能被大多数零售商接受,只有UL标志的产品在出现质量事故后才有可能逃脱产品责任.......,这一切导致商家申请UL,而商家们一百多年来的行动更导致UL更加垄断!
UL标准
是UL自己制订的,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标准,所以UL的标准多到连UL工程师自己也数不清楚。光是UL出版的UL标准的《标准目录》就有一本厚书。而且UL标准改动非常频繁。与 IEC 分类标准比较起来,UL在这方面简直是小学生。
UL标志申请
任何个人,工厂,公司都可以向UL提出申请。只要与UL取得联系,将产品资料邮寄或者传真给UL,即可收到UL正式的申请表。仔细看清楚这份由UL工程师非常细致打印好的申请表和估价单后,签上你的大名就可以邮寄回UL。表示正式申请了。寄上美金和样品,UL工程师就会开始测试,并且与你保持联系。但从中国邮寄美金到美国是很困难的事情。所以目前中国申请到的UL认证起码由90%是非正式方式申请或者非法寄钱付帐的。一般的产品申请请与专门负责中国市场的Camas实验室联系,虽然UL在中国上海和广州共有两间办事处,但是他们并不接受产品认证申请。 UL工厂审查和跟踪服务
UL认证产品在首批出货之前,都要经过UL授权的当地本省省级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CCI 派人来工厂审查,每年还要跟踪检查。
UL认证:
Underwriters Laboratpries Incorporation,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是一个独立、非盈利性的专业机构,一百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有关材料、工具、产品、设备、构造、方法和系统等对生命财产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实验。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提出了为公众所接受的科学测试方法和要求,它制订了七百多种安全标准。UL工程部门按检测产品的类别分类组成,富有经验的工程师和技术支持人员根据产品的用途、性能、结构、部件等因素决定实验的过程,评鉴实验结果,在实验结果被认为可以接受后,对生产工厂进行访问,确保获得UL标志的产品符合相关的UL安全要求。
UL标志有哪些用途呢?
-美国消费者及购买单位对您的产品更有信心。
-全美国联邦、州、县、市政府一共超过4万个行政区,都承认UL标志。
-整个美国市场都十分注重产品安;消费者及购买单位选购产品时,都会选择有UL标志的产品。
-UL历史有100多年,安全形象在消费者和政府都根深蒂固,如果您不直接售卖产品于消费者,中间商人也会要求产品有UL标志,以令产品畅销。
-美国人2.5口亿,消费力强,一旦购货,定单庞大,产品在北美也更易流通。
-每年有90亿UL标志贴在新产品上,优良安全 的产品为厂商带来巨大利益,这是美国的大气候。
-除了北美洲市场,UL与全球各发达国家有协议,可助您获得任何国际认证。
VDE认证介绍
德国VDE的试验研究所,它的业务范围主要有:
电气产品安全测试;EMC(电磁兼容)测试;CE标记型式试验;ISO9000体系认证ENEC标志认证;GB测试;GS测试。
VDE认证主要适用于下列产品:
a)用于电气产品上;
b)用于同时申请GB标志的产品上;
c)用于VDE认证的电线上;
d)VDE的EMC(电磁兼容)标志;
e)用于电子元器件上;
d)用于灯具及其元器件上,欧洲十
八国承认该标志。
GS标志介绍
GS标志是德国劳工部授权TUV、VDE等机构颁发的安全认证标志。GS标志是被欧洲广大顾客接受的安全标志。通常GS认证产品销售单价更高而且更加畅销。
欧共体CE规定, 1997.1.1.起管制 "低电压指令(LVD)"。GS已经 包含了"低电压指令(LVD)"的全部要求。所以,获得GS标志后, TUV 会例外免费颁发该产品LVD的CE证明 (COC),TUV Rheinland 97年后的证书则在GS证书中包含了LVD证书。厂商申请GS的同时获得了LVD证明。
GS认证对产品和文件的要求:
--- 产品要通过欧洲安全标准的型式实验。
--- 产品结构要符合标准要求。
---说明书(德文、英文)要符合标准。
--- 按TUV要求准备的结构图、电路图、零部件清单等英文文件,产品测试将按这些文件提供的参数进行。
GS认证对工厂品保体系有严格要求, 对工厂要进行审查和年检:
--- 要求工厂在批量出货时, 要依据ISO9000体系标准建立自己的质量保 证体系。工厂最少要有自己的品管制度,质量记录等文件和足够的生产、检验能力。
--- 颁发GS证书之前,要对新工厂进行审查合格才发GS证书。
--- 发证书后,每年要对工厂进行最少1次审查。 无论该工厂申请多少个产品的TUV 标志,工厂审查只需要1次。
VDA 6.1 认证简介
在欧洲,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VDA)在与法国及意大利汽车工业联合(EAQF,AVSQ)协调后,制订了针对物料产品供应商的VDA 6.1“质量体系认证”要求,并规定供应商必须通过第三方的认证,取得VDA6.1证书。
VDA6.1的要求有:
企业领导部分:管理职责、质量体系、内部质量审核、培训,人员、质量体系的财务考虑、产品安全性、企业战略。
产品与过程部分:合同评审,营销质量、设计控制(产品开发)、过程策划(过程开发)、文件和资料的控制、采购、顾客提供的产品的控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过程控制、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质量记录的控制、服务(售后服务,生产后的活动)、统计技术。
VDA 6.1中超出QS9000的要求有:员工满意度、质量体系的财务考虑、产品责任、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企业战略、营销功能、报价中的商业成本和技术成本、使用或安装说明书的通则、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故障预警制度。
QS 9000与VDA 6.1认证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分步实现。企业甚至可以由ISO 9000直接升级申请VDA 6.1认证。
北美CSA认证简介
CSA是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的简称它成立于1919年,是加拿大首家专为制定工业标准的非盈利性机构。在北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器等产品都需要取得安全方面的认证。目前CSA是加拿大最大的安全认证机构,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安全认证机构之一 。它能对机械、建材、电器、电脑设备、办公设备、环保、医疗防火安全、运动及娱乐等方面的所有类型的产品提供安全认证。CSA已为遍布全球的数千厂商提供了认证服务,每年均有上亿个附有CSA标志的产品在北美市场销售。
CSA-你的产品进入北美市场的通行证
1992年前,经CSA认证的产品只能在加拿大市场上销售,而产品想要进入美国市场,还必须取得美国的有关认证。现在CSA International已被美国联邦政府认可为国家认可测试实验室。这意味着能根据加拿大和美国的标准对您的产品进行测试和认证,同时保证您的认证得到联邦、洲、省和地方政府的承认。有了CSA有效的产品安全认证,想要进入世界上最为坚韧而广阔的北美市场就轻而易举了。CSA能够帮助您的产品迅速有效地打入美国和加拿大市场。
CSA International将通过消除申请认证过程中的重复手续来帮厂商节省时间和金钱。对于厂商来说, 所要做的只是提出一次申请、提供一套样品和缴交一笔费用,而所得到的安全标志却能被联邦、州、省以及从纽约到洛杉矶的当地各级的认可。CSA International将与厂商一起共同努力, 提供一个高素质且安全可靠的认证项目。在北美以至全世界,CSA人都以诚实正直和熟练技能赢得人们的信赖。
CSA International已在美国获得认可
CSA International在加拿大拥有四间实验室。从1992年至1994年,它们都先后获得“美国政府劳工部职业安全及健康管理局”(OSHA)的正式认可。 根据OSHA的规则,获得这一认可后,即可作为一个国家认可测试实验室,对一系列产品按照360多个美国ANSI/UL标准进行测试和认证。经CSA International 测试和认证的产品,被确定为完全符合标准规定,可以销往美国和加拿大两国市场。
CSA标志被加拿大和美国接受
我们的标志已经出现在每年售出的十亿多件产品上,而且这个数目一定会越来越大。我们正继续努力以取得更广泛的认可,并向买家和供应商推广CSA。
取得北美认证既省时间又省金钱,只需完成一项申请、提供一套样品、缴交一次费用。有了CSA,一步就能帮您打入两国市场。CSA这一便利的测试认证服务,排除了取得两国不同认证所需的重复测试和评估。这无疑减少了厂商在产品认证、跟踪检验和重新测试方面的成本费用,同时也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并省却了厂商与各种不同的认证机构打交道的麻烦,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申请程序简介
1. 将初步申请表填妥,连同一切有关产品(包括全部电器部件和塑胶材料)的说明书和技术数据一并交给CSA International中国办事处。
2. CSA International 将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确定认证费用,再以传真通知申请公司。
3. 经申请公司确认后,将寄上正式申请表和通知书,该通知书包括下列要求:
a. 正式申请表签署后,电汇认证费用(可以人民币支付)到办事处。
b. 按通知将测试样板送到指定地点。
4. 指定实验室将依时进行认证工作。
5. 认证测试完毕之后,将会发给申请公司一份初步报告书(Findings Letter),详细列明如下:
a. 产品结构需如何改良才能符合标准。
b. 要用来完成认证报告的其他资料。
c. 请申请公司检阅认证记录(Certification Record)草案的内容
d. CSA认证所需的唛头以及获取唛头的方法。
e. 产品所需的工厂测试(Factory Tests)。
6. CSA International 将申请公司对上述第五项的回答加以评估。
7. 同时 CSA International将会编写一份用作产品生产参考和跟踪检验用的认证报告(Certification Report)。
8. 到了这个阶段,在某种情况下,CSA International要到工厂作工厂初期评估(Initial Factory Evaluation),简称IFE。
9. 最后 CSA International 便会连同认证记录(Certification Record)发一份合格证书(Certification of Compliance)授权申请公司在其产品上加上CSA的认证标志。
10. 申请公司要和CSA International签订一份服务协议(Service Agreement),以表示双方同意CSA International到工厂作产品跟踪检验。申请公司每年需支付年费(Annual Fee)来维持该项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