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切、垂直、水平/竖直
相切
使用Tangent(相切)命令可以保持两个元素或元素组之间的相切关系。
应用相切关系时,可以通过Tangent(相切)命令栏指定相切关系的类型:
• 相切
• Tangent + Equal Curvature(相切并且曲率相等)
• Parallel Tangent Vectors(平行相切矢量)
• Parallel Tangent Vectors + Equal Curvature(平行相切矢量并且曲率相等)
如果需要线段与圆弧之间或两个圆弧之间保持相切,使用简单相切关系即可。其他的选项可以在B-样条曲线平滑过渡到其他元素时使用。Tangent + Equal Curvature(相切并且曲率相等)选项、Parallel Tangent Vectors(平行相切矢量)选项和 Parallel Tangent Vectors + Equal Curvature(平行相切矢量并且曲率相等)选项要求第一个选中的元素是B-样条曲线。
注:
还可以对一系列端点相连的元素应用相切或相连关系,以此来定义一个轮廓组。如需进一步了解轮廓组,请参见"使用轮廓组"这一节。
垂直
Perpendicular(垂直)命令用于保持两个元素之间成90度角。
水平/竖直
Horizontal/Vertical(水平/竖直)命令有两种工作模式。在第一种模式下,可以通过选择线条上的某一点(该点不是端点或中点),将直线的方位固定为水平或竖直。
第二种模式下,可以通过对齐图形元素的中点、中心点或端点以便它们的位置保持相互对齐,在图形元素之间应用竖直/水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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