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图平面原点
参考平面 参考平面的原点是由系统定义的。水平方向和原点定位于参考平面的中心。要更改参考原点,则使用“重定位原点”命令来定义新的原点和水平方向。 平的面 平的面上草图的原点可在锁定平面之前定义。系统确定水平方向和原点。要更改系统定义原点,则在平的面上循环众多线性边。该边显示为绿色。按 (N) 切换至下一个边,按 (B) 回到上一个边,按 (F) 翻转 Y 向,以及按 (T) 切换所用的边端点。一旦显示所需的原点,则单击锁以锁定草图平面。 一个草图平面只能包含一个草图元素集合。不过,每个草图平面可以有多个草图区域。在示例中,有两个草图区域(A 和 B)。草图区域 (A) 的水平/竖直方向与草图区域 (B) 不相同。可以重定位草图平面原点,以重新定义特定草图区域的水平/竖直方向。 零原点命令 “零原点”命令自动重置原点如下: 在“工程图”中,图纸栅格原点重置为图纸的 (0,0) 坐标。 在同步环境中,图纸栅格和草图平面的原点都重置为当前锁定草图平面的中心的 (0,0,0) 坐标和方向。 注释: 此命令仅在已锁定草图平面时可用。 重定位原点工作流 基于将平的面用于草图平面的工作流。 锁定草图平面。 在“绘图”组中,选择重定位原点命令。 重定位原点手柄显示在已锁定平面 (A) 上的草图平面原点处。 单击手柄原点并拖到某个新顶点或边。 这样将定义新原点。 单击环面并拖动以定位水平方向。选择一个关键点或输入角度以锁定方向。 草图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