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图区域
在零件或钣金文档中,当您绘制形成封闭区域的 2D 草图元素时,封闭区域自动显示为草图区域 (A)。如果在着色视图中进行操作,则闭合区域也显示为着色。 在零件或钣金文档中,可以通过使用“选择”工具使用草图区域构造特征。当一系列草图元素自身闭合 (A),或当草图元素与一条或多条模型边形成闭合区域 (B) 时,将自动形成草图区域。 随着绘制的进行,您可能想要禁用草图区域。可以通过清空“启用区域”命令来实现这一目的,当您在“路径查找器”中选择草图时,该命令位于快捷菜单中。 可使用“启用区域”命令再次打开区域选择。 在装配文档中,“启用区域”命令不可用。 添加尺寸和几何关系 可以添加尺寸和几何关系来控制草图元素的大小、形状和位置。还可以相对于坐标系的主轴标注尺寸和几何关系。在随后的设计修改过程中,这尤其适用于对称零件。例如,相对于基坐标系的 X 轴和 Z 轴标注 10 mm 和 22.5 mm 的尺寸。 注释: 您可以使用“关系手柄”命令显示或隐藏几何关系。 也可以使用“变量”命令定义函数关系。 使尺寸相对于草图几何体保持水平及竖直 要使尺寸相对于草图几何体保持水平及竖直,可使用“绘制草图”选项卡上的“重定位原点”命令来移动草图平面原点并重新确定草图平面 X 轴的方位。这使您可能在同一草图的不同共面的面上进行绘制并标注,又能使尺寸文本和关系朝向面上的一个边,如图所示。 使用草图构造特征 在使用草图构造零件或钣金文档中的特征时,默认情况下,草图元素将自动消耗并传递到“路径查找器”的“使用的草图”集合中,同时草图上的尺寸将自动迁移到相应的模型边(如可能)。 注释: 在同步模型中构造特征之后,原始草图几何体不会对该特征产生影响。 在“路径查找器”中选择草图时,可以使用快捷菜单上的“迁移几何体和尺寸”命令控制在使用草图构造特征时是否消耗草图元素和是否迁移尺寸。 编辑草图 可以使用“选择工具”移动草图元素和调整其大小。还可以使用如“延伸到下一个”、“修剪”、“镜像”、“缩放”、“旋转”、“拉伸”等命令来编辑草图元素。对于这些命令,需首先选择命令,然后根据提示来编辑所需的草图元素。 草图和路径查找器 在“路径查找器”中列出所绘制的草图。“路径查找器”还会列出基本坐标系、PMI 尺寸、基本参考平面、所构造的特征和使用的草图等。 使用“路径查找器”中的复选框选项以及“路径查找器”快捷菜单上的命令,可在文档中显示或隐藏个别草图或全部草图。 在“路径查找器”中选中草图名称时,可使用快捷命令来进行以下操作: 删除草图。 剪切、复制和粘贴草图。 重命名草图。 移动草图 有时您可能想要将整个草图移动或旋转到空间中的新位置。默认情况下,在图形窗口中使用“选择”工具来选择草图元素时,只能选择草图区域或选定的草图元素。 要选择整个草图,可在“路径查找器”中选择草图条目,或可使用快速拾取在图形窗口中选择草图。 然后可使用方向盘将草图移动或旋转到空间中的新位置。 如果移动中的草图成为到另一个草图的共面,则两个草图会合并到一个草图中,除非已为其中一个草图清除了“合并共面”草图选项。 草图和关联性 草图几何体并不直接与在其上绘制草图的平面或面关联。如果移动在其上绘制草图的平面或面,则草图几何体不会移动,除非它也处于选择集中。这不适用于在基坐标系的主平面或基本参考平面上绘制的草图,因为这些平面在空间中是固定的。 可以在草图元素与模型边之间应用 2D 几何关系。如果模型边移动,则草图元素和几何关系也会更新。 恢复草图 要将草图恢复到它在模型中的原始位置,则在某个已用的草图被选中之后使用快捷菜单上的“恢复”命令。这可适用于以下情况:想要使用草图在模型的其他位置构造另一个特征,或者删除了由使用的草图所描述的特征。 将元素投影到草图上 可使用“绘制草图”页上的“投影到草图”命令将模型边或草图元素投影到当前草图平面上。投影的草图元素与父元素关联。如果修改了父元素,则投影的元素也会更新。 注释: 当您使用投影的元素来构造特征时,父元素与投影元素之间的关联链接被丢弃。 |